公 告
经甘肃省酒泉汽车运输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酒泉货运公司拟购置冷链运输车辆10台,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经营。为加强货运公司冷链运输车辆的经营管理,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经营机制,经酒泉货运公司2020年8月14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甘肃省酒泉汽车运输总公司和酒泉货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经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新购10台13.5米冷链运输车辆,生产厂家待定。
二、经营者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A2(含A2)以上级别驾驶证、货运从业资格证,驾驶经历在5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任何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思想觉悟高,热爱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酒泉货运公司办公室
3.联系电话:0937-2600867
4.凡报名者需交纳5000元投标押金,中标者此款转为安全保证金,未中标者此款予以退还。
四、竞标办法
1.报名结束后,酒泉货运公司冷链车招投标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员实际情况和驾驶员个人具体情况对投标者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经营者。
2.本次招标优先考虑客车、长途半挂车、长途货车经营者。
五、其它
1.经营者中标后与酒泉货运公司签订经营合同,车辆合同到期后,无违约行为,经营者可优先续签合同。
2.经营者在经营中应严格遵守总公司及酒泉货运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次招标工作由酒泉货运公司负责解释。
甘肃省酒泉汽车运输总公司酒泉货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