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应在当次班车规定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开车后一小时不办理退票。车上发售的客票和签证改乘的客票不办理退票。
退票计费办法:
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额10%计收退票费;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额20%计收退票费。
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